|購物須知|
購物前請詳閱購物須知,經訂單完成購買後視為同意。
|寄送方式|
預計訂單成立後 7 個工作天內送達(不含週六日及國定假日)。
透過宅配或是郵局送達。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,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 E-mail 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,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,並且全額退款。
限台灣本島地區。注意!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。(若有台灣本島以外地區送貨需求,收貨人地址請填台灣本島親友的地址)。
|退貨退款|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Find-things 找好物之消費者均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請留意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(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)並且保持完整包裝(包括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。
若您需辦理退貨,請利用顧客中心「查訂單」或「退訂/退款查詢」的「退訂/退貨」功能填寫申請,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,檢視完畢後將以E-mail回覆通知您,並將委託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,在5個工作天內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。請您保持電話暢通,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,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(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,退貨商品仍由廠商進行驗收),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,請注意留存。
請注意!退回商品時,請以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,原封包裝後交付給前來取件的宅配公司;如果本公司或特約廠商寄送商品給您時所使用的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已經遺失,請您在商品原廠外盒之外,再以其他適當的包裝盒進行包裝,切勿任由宅配單直接粘貼在商品原廠外盒上或書寫文字。
若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,本公司將無法受理退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(到貨七天期限內申請,逾期未辦理,除因商品原始瑕疵外將無法辦理銷退。)。廠商於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並確認驗收無誤後,於7個工作天內退款。